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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焦作市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kWM中國城市燃氣協會
焦發改價格〔2021〕124號
焦作中裕燃氣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
今年4月1日起全國上游天然氣門站價格統一上浮5%,根據河南省天然氣銷售價格與上游門站價格調整聯動機制,按照市政府《關于疏導調整我市城區居民用
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會議紀要》(〔2021〕1號)要求,現就調整焦作市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焦作市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居民每戶每月
用氣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銷售價格由現行的2.43元/立方米調整至2.52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銷售價格按與第一階梯1:1.3 的差率,由現行的3.16元/立方米調整至3.27元/立方米。
二、對特殊群體實行優惠價格
為保證焦作市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對市城區低保、特困家庭每戶每月用氣量30立方米及以內的部分本次價格上漲0.05元/立方米,即由現行的2.02元/立方米調整至2.07元/立方米。
居民用管道
天然氣價格調整后,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執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銷售價格;非供暖區域冬季取暖管道天然氣優惠價格有關政策等仍按原規定文件執行。
三、執行時間
本次價格調整從6月1日起執行(普表用戶自發文之日起首次抄表氣量仍按調整前價格執行,之后氣量執行調整后價格)。
四、注意事項
燃氣經營企業接文后,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不得擅自增加群眾負擔。要加強風險防控,制定應急預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好氣價秩序,確保疏導工作平穩實施。
2021年5月31日